当前位置:首页 > 历史军事 > 律令大明

第二十二章 以敌之矛

。”

鲁大金道:“就算是挖矿也行啊,那也能填饱肚子,不至于被砍头啊。那么要怎么散布消息呢?”

刘二宝悄声道:“所以这就需要几位保长了。我想请你们多找些机灵的灾民前去散布消息,无论是霍山县还是县城周边。我们的人都是练家子,扮起来肯定不像。您可以告诉他们,一个人能够带回来多少灾民,就奖励多少斤大米或者等值的宝钞,冉即付。如果超过一千个,除了如数的粮食外,还可以进入我们少爷的家丁连,不用干农活,月钱十贯起步!”

毛大柱有些兴趣了:“那如果有些人是听了二次甚至是三次散布的消息才过来的,那又要怎么算呢?”

刘二宝微微一笑:“只要能够确定最初是谁散布的,那么最初的那个人一样奖励,只要是散布且成功带回灾民的人就会有奖励,包括灾民本身!”

几位保长眼睛发亮了:如果带回来上万人,那岂不是就有上万斤大米或者宝钞作为奖励?这个钱也太好赚了吧?此时刘二宝补充了一句:“不过,我们要的是灾民,而不是教匪,最开始裹挟灾民造反的那些教匪。如果让教匪混进来了,还坏咱们的事情,发现一个扣一百斤大米,直至扣完为止。所以要注意筛选。当然,如果能带回一个教纺人头,而且经人指证确实无疑,一个人头奖励一百斤大米!”

看着三位保长激动的神色以及恨不得亲自上阵的劲头,刘二宝笑了:这可是刘大师提出来的什么“传销”法,以敌之矛,攻敌之盾,只要等上个几,霍山县的教匪必定人人自危,甚至自相残杀起来!他们的脑袋,在一大帮既渴望活命、又想吃饱肚子的灾民面前,可就是宝钞啊!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