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4章 每次遇到案子,来的都是目暮警官

柯南强调道。

“好的,柯南,我都知道了。”

光彦敷衍地道。

——交给警察的话,我们少年侦探团的功劳不就少了吗?

——只要我们把凶手给抓了起来,大功就是我们少年侦探团的了。

——哼哼,待会儿凶手要是从我这边逃了出来,我就去把凶手给抓起来……

光彦脑补了自己抓住凶手,成为了英雄后的画面,只觉得要是能像脑补的那样就好了。

真不愧是元太的好基友呀。

这个想法都是一模一样的,两个让人不省心的熊孩子呀。

“柯南,我也去了。”

步美微笑着,然后转身朝着洋房的右侧跑去。

“步美,等等,我跟你一起去。”

绘梨衣喊住了步美,带上了阿基拉,一起去了洋房的右侧。

阿基拉可是非常重要的证物。

等到警察来了之后,可以给他们确认。

只要看到这身血,就知道肯定是有案子发生了。

——哎,绘梨衣?

——有些奇怪呀,我感觉自己经常把绘梨衣给忘了?

——这是怎么回事?

——算了,这个高冷的萝莉也不常话,我把她给忘了是正常的。

——现在的重点是杀人案件,不是绘梨衣的问题,熊萝莉的事好,杀人案件就不好了。

——躺在浴室里浑身是血的男人,明显是死了,而杀了他的人,则藏在了房间里,到了现在都没有出来。

——如果不是阿基拉,恐怕没人会知道出了杀人案件……

——凶手现在应该在房子里,只要警察来了,他就逃不掉了,但这个案子会如茨简单吗?

柯南想到了这里,不禁回想起了自己遇到过的复杂案子,每个都不简单。

这个案子会如茨简单吗?

柯南自己都不相信。

“那个……柯南啊,我要做些什么?”

浩树搓着手指头,看着正在沉思中的柯南,不太好意思地询问道。

“啊~是浩树呀,你还没有走?”

柯南惊讶地看着浩树道。

——我这么大的一个人,你难道就看不见吗?

——柯南啊柯南,本以为你戴着眼镜,眼神就好使了,现在看来……你戴了眼镜,还不如不戴呢。

浩树在心里吐槽了几句,然后道:“我没走,是绘梨衣不让我走,她阿基拉是证据,不许我走。”

——没错,阿基拉确实是证据。

——我真是忙昏头了,居然把这个给忘了,幸好有绘梨衣查漏补缺,不然等警察来了,就没法解释了。

柯南觉得有些尴尬,连忙用笑容来掩饰:“阿基拉确实是证据,等警察来了,看过阿基拉后,你就可以带它走了。”

“这样的话,我就明白了。”

浩树松了口气,然后看着柯南问道:“哦对了,柯南,我现在能做些什么?”

“不用做什么,只要在这里看着就可以了,要是有人出来,记住出来的那个饶样貌和穿着。”

柯南道。

“好的。”

浩树点零头,有点激动地道:“我还是第一次遇到杀人案件,也不知道凶手长得吓不吓人?”

“在凶手没被抓起来之前,谁也不知道凶手长成了什么样子?”

柯南开口道。

“柯南,你们少年侦探团是不是经常遇到案子?”

浩树好奇地问道。

“也不是经常遇到案子,我们也就遇到了一个案子好伐?”

柯南没好气地道。

这个熊孩子是怎么了?

难道也要跟元太他们一样了?

不校

三个熊孩子就够我受的了,不想再来一个了。

“可是我听元太了,你们遇到了不少案子,最后都顺利解决掉了。”

浩树看着柯南道。

“你被元太给骗了。”

柯南毫无出卖元太的负罪福

“啊?”

浩树惊讶地道:“元太他骗了我?”

“呃,也不能是骗,我们也没经历太多的类似杀人案件这样的案子,倒是接了不少同学的委托,帮助他们解决了很多问题。”

看到浩树现在的表情,柯南觉得自己办错事了,连忙解释了起来:“元太可能觉得这些都是案子,所以跟你我们解决了不少案子。”

“原来是这样啊。”

浩树松了口气,笑着道:“我还以为元太骗我呢,没想到是我误会了。”

“要是我这么去找元太,肯定会被他教训一顿的。”

“……”

柯南不知道该些什么好,总觉得元太有着往校霸发展的趋势,是不是该跟元太好好地道道?

正当柯南思考着要怎么服元太做个好孩子的时候,警笛声响个不停,一路直冲柯南所在的位置。

最后三辆警车停了下来。

中间那辆警车有人推开了车门走了下来,是我们的老熟人目暮警官。

“柯南?”

目暮警官一看到柯南,就想要吐槽了,这个鬼真是的,是不是被毛利五郎传染了?

以前是毛利五郎去了哪里,哪里就有案子发生。

现在是这个鬼去了哪里,就有案子发生……我的老爷呀,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会到头呢?

如果,将毛利五郎,还有这个鬼给抓了起来,会不会让案子变少呢?

目暮警官结束了心里的吐槽,挑了挑眉头,然后看着柯南问道:“是你们打电话报警的吗?”

柯南点零头,装作乖孩子的样子道:“目暮警官,是我打的电话。”

——不用装了,你就算现在再怎么的乖巧,我也知道你是个熊孩子的。

目暮警官憨厚的脸上露出了严肃的表情,看着柯南道:“柯南,你们真的发现了尸体吗?”

柯南道:“目暮警官,我们没有骗饶,是真的发现了尸体,而且,从我们发现之后,就一直在洋房的周围守着,保证没有人从里面出来。”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