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正式签约乐嘉
除非他火了,做到了像张雅那种级别,才能底气十足的和公司谈具体合约内容。
他不懂的地方是哪些收入需要与公司分成,因为现在做歌手好像并没有以前那么赚了。
于啸喝了口茶水,说道:“所有公司帮你争取到的商业收入,包括版权代理,无线运营,商演费用等等,相对应的,公司也会主动帮你张罗商演和解决版权问题。”
旁边的律师又紧跟着补充了几句,何笑点点头,算是大致明白了。
一旦签约后,他整个人就和乐嘉绑定在了一起,版权还是他的版权,但是公司会代为运营,替他争取各方渠道上架,把这些歌曲变换成实际的利益收入。
因为这些合作的机会是公司创造的,所以公司都会抽取分成,而像何笑自己偷偷接到的私活,公司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管了。
至于合约的期限,一开始是十年,不过在何笑的提议下,最终变成了七年。
七年何笑还是可以接受的,七年后,他二十九岁,依旧处于明星一生中的巅峰时期。
不过乐嘉让步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个要求,如果这七年间乐嘉未曾辜负何笑,七年后何笑不单飞的情况下,要优先选择续签乐嘉唱片。
这自然没有什么问题,完全合情也合理。
十分钟后,合同全部看完,再也没有任何疑问和遗漏。
提笔,签名。
落笔,事成。
从此之后,何笑就正式出道,成为一位正儿八经的明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