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三章 还有意外收获?(求月票)

其他两个大股东才知道这事。

财务总监知道是很正常的,一个公司不管干什么,只要涉及到用钱的,你都不可能瞒住财务总监。

所以基本上你看那些经济类型的单位犯罪,最后陪着老板进去的,一般都有财务人员,就是这么的贴心。

如果财务总监不配合,那就算是公司的董事长,也基本上不可能做到这些事,你可以把对方开了,这是你的权利,但你不能逼着对方做这些事。

为什么提篮桥出来的财务人员很受欢迎,一方面是进修过有水平,另一方面……人家敢抗事啊!

其他财务不敢打的款,他敢打,其他财务不敢签的字,他敢签,你说哪个老板不喜欢啊。

要知道,这个世界上可能存完美犯罪,但不可能存在完美的假账。

区别无非在于查不查,以及是不是值得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来查。

这些东西算到最后都是经济账,基本上都是这样。

因此,永达事务所之前的罚款,虽然表面上是永达交的,但最后由鑫达公司通过其他方法进行了补贴。

这个事双方都不可能说出来,所以现在潘志远被这当头一棍打的懵逼了。

他忍不住便开口道:“你这是什么意思,你意思是我们知道情况却当不知道是吧?你这是诽谤你知道吗?”

未能“勤勉尽责”没有发现虚假陈述,和“明知情况但依旧做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那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后者已经牵扯到了刑事!

这是一个普通人基本不知道,但会计相关从业人员基本都知道的一个罪名,叫提供虚假文件证明罪。

刑法中的规定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

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以上就是情节严重了。

所以……这屎盆子绝对不能接!

潘志远这句话刚说完,就看到旁边的孙进豪和吕晓婉,以及对面的唐方镜都向自己看了过来。

这什么意思,难道自己说错话了?

孙进豪人都要傻了,不是我一下子没注意你就直接说了?

别人当着你的面挖了坑,你就直接往里跳?

吕晓婉刚刚用的同样是律师的一种小套路,很简单,我只是说我们这些情况都没有保密,你们都可以查到。

但并没有说你们肯定查过这些。

律师讲话一定是“咬文嚼字”的,这个一定要记住。

方法很简单,但有的时候就很实用,像是潘志远这种本来心里有鬼,再加上对会计行业的犯罪很清楚,那一下子就被激的说了出来。

但只说这句话其实还好,只能说明可能存在这个情况,但也不可能因为这么一句话就怎么样。

所以吕晓婉很快就转回头继续坐着。

倒是孙进豪赶紧低声道:“潘主任,你不要说话……”

唯独老唐,盯着潘志远看了好一会儿这才收回了目光。

没想到啊没想到,这还有意外收获!

对方说那句话的时候基本上心里肯定也想着那些方面的事,所以老唐顺手开了读心……

只能说,这年头的很多人,那胆子是真的大啊。

怪不得都说财会人员进去的多呢,你看看这胆子!

最起码法律人员是肯定没这胆子的,遇到问题了法律人员跑路最快……

老唐虽然依旧在法庭上坐着,但他的心早已经飘到了看守所,飘到了隔壁的刑庭。

该怎么让对方把这情况暴露出来呢?

老张开口道:“被告当事人,警告一次,必须经过允许才能发言知道吗?”

潘志远赶紧点点头,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但对面那个唐方镜的眼神有点太吓人了,就好像自己的想法都被对方看到了一样。

不过想想也不可能……

庭审继续,还是正常的举证质证环节,吕晓婉对于老唐提交的证据全部进行例行的“有异议”。

举证质证结束,就是法庭辩论了。

老唐这边的主要法律依据就是《最高法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根据《规定》第四条,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事实是依据,法律是准绳。

那么首先就要按照《规定》来证明鑫达公司当时的行为是虚假陈述,以及该虚假陈述是否具有重大性。

有相关部门的处理在前,这个很好证明,处罚中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这就是为什么吕晓婉认为这案子没胜算的原因。

基本上被处罚了之后再被起诉的,能翻盘基本上都是先推翻了行政处罚。

所以在辩论中她直接开始对会计师事务所展开了攻击。

反正意思就是说,你们本来应该可以审计出来的,但是你们却没做到,所以你们的责任很大。

这个赔偿比例应该五五开!

孙进豪这边真的是无奈,他准备了好多方法都是应对唐方镜的,谁能想到对方都没怎么说话,都是他和吕晓婉在这里争。

终于在吵了半天后老张敲了敲法槌。

“好了,你们两方被告,车轱辘话不要来回说,有没有要补充的,没有的话就要最后陈述了。”

老张话音落下,潘志远马上表示自己要陈述。

这一通陈述足足有十分钟,最后老张都烦了,直接让他别说了。

庭审结束,老唐收拾东西往外走,他还在想着怎么处理这个案子。

刚刚庭审的时候他是有机会用技能的,“劝说”用在这里恰到好处。

但是……如果真的发现问题,那按照先刑后民的原则,到时候就要给刑事让路了。

这和自己之后的计划并不符合。

所以先缓缓,让他们现在外面蹦跶几天再说吧,先把钱弄到了,然后再说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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